※ 依然是志龍視角。
※ 抱歉超級短,29歳幸福,祝福你和正在看的人。
※ 最近看完山本英夫的異變者,故事寫得很好,非常推薦。
我逃走了,一如以往,一但他們認真起來,我便逃走了。
他們說的對,我的詞,的確,是在寫我自己。
然而他們都在背後謾罵,卻沒有人把我留住,抱住我。
我就是如此,留不住的嗎,這就是你們眼中的我嗎。
難道我,就不能被那麼一個人擁有麼,就一個人。
不夠,不夠,還是不夠,再多的眼睛注視著我不是不夠。
我的心,像空了個洞,怎也填補不了。
我拼了命的創作,在台上汗如雨下,看看我啊,不只是看著我的眼睛,不只是看著我的樣貌;看看我啊,不要只看我的揮舞,不要只看我的姿態;看看我啊,看看我吧,看看我的努力,看看我的內心吧。
內心。
我怎麼之前就想不到了。
其實我只不過是想要一個人的注視,想要一個人看見我的不足,想要一個人代替所有物慾,填補那個深不見底的大坑,想要一個人任性的擁有我,想要一個人看見我的內心,就像我看見那人的。
那人。
那個我不知道該稱作依賴還是愛情的人。
同樣作為rapper的那人,作為演員的那人,被稱為藝術家的那人,說自己是鬼神的那人,在台上展現出無比吸引,魅力四射的那人,在台下跟弟弟們胡鬧的那人,在人群中也只看著我的那人,我的哥哥,那個我幾乎要稱作我愛的人。
對。
我怎麼就想不起來。
也就只有他,只有他在我轉身逃走以後,抓住我,他的弟弟,他幾乎要對其說出口,談情話,說愛意的弟弟。
「你逃不了的,膽小鬼。」
fi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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